避雷器断裂事故的处理
(一)运行人员的职责
运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在初步判断事故的类别,判断事故相别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在确认已不带电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对避雷器的损伤情况进行巡视。在事故调查人员到来前,严禁运行人员挪动事故避雷器的断裂部分,也不得对断口部分做进一步的损伤。
(二)事故的处置
事故调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在对事故避雷器的断口及其它损伤做初步的检查并留下现场影像资料后,检修人员开始拆除事故避雷器的工作,拆除后的事故避雷器的各个部分应送试验室做进一步的分析。对于变电所内安装的避雷器,如伴随有单相接地或相间短路时,试验人员应对所内与事故避雷器直接连接的主变压器、TA、断路器、TV进行试验检查。
(三)恢复运行
如存有与事故避雷器相同型号的经试验合格的备品,在备品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对于线路用避雷器,即可恢复运行;变电所内与事故避雷器有直接电气联系的设备及非故障相避雷器经试验检查无异常时,可恢复运行。